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薇娅涉嫌偷逃税款,税务风险,主播税务风险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3.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4.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2021-12-20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收宣传中心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2021-12-16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精细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在纳税缴费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特殊人员的获得感,现就做好特殊人员纳税缴费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特殊需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相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服务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转变,让特殊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特殊人员的现场服务 1.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对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费业务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主动帮助其判别具体办税缴费需求,开展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等服务,快速办理税费事项。对于涉税费跨部门关联事项,主动提供帮助,进行提示提醒,做好业务衔接。 2.提供优先办理服务。优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纳税缴费预约服务机制,丰富网上、手机APP、电话等多种预约渠道,事前预约,专门办理。对直接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结合现场情况予以优先办理,尽量缩短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等候和办理时间。 3.完善便民设施。紧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办税服务厅特殊服务设备设施,设置无障碍通道,配置爱心专座,提供相关便民物品。 4.畅通传统税费支付渠道。在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的同时,继续保留现金缴纳、银行卡支付等传统支付方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 (二)响应特殊人员的特定需求 5.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对确因身体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办税服务厅且无法委托他人办理税费业务的,根据业务办理事项和合理需求,经征纳双方沟通一致,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6.提供多语言交流服务。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多语言服务团队或使用翻译辅助工具,在办税服务厅提供手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外语等服务,为确有需要的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外国人等提供便利。 7.丰富就近办税缴费服务网点。在办税服务厅“应进必进”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同时,结合纳税人缴费人地域分布特点,合理布局办税服务场所,满足办税缴费服务需求。加强与街道、社区、邮政、银行等服务网点的协作,探索在银行、邮政等自助设备上增加办税缴费功能,便利城乡老年人、边远地区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理税费业务。在返乡务工人员集中缴纳社保费等特殊时期,可依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服务网点,拓宽服务渠道,提供缴费服务。 (三)便利特殊人员的智能服务 8.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优化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软件的界面设计,提供字体放大、操作提示等适老化服务。扩大掌上办理事项范围和内容,实现社保缴费查询等事项的掌上办理。 9.加强智能办税缴费的宣传引导。针对特殊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应用习惯,制作和发布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宣传产品。可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强化对特殊人员的宣传引导,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提升特殊人员对智能化服务产品的操作能力。 (四)强化特殊人员的服务保障 10.推行志愿援助服务。充分发挥税收志愿者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提供税费志愿服务。结合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服务诉求,税费志愿者可免费为其提供办税缴费相关业务的帮办服务。 11.开展定向政策辅导。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民政福利企业等单位的税费政策培训,保障其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更好服务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员的参保缴费、纳税等政策辅导服务,保障特殊人员合法权益。 12.做好急难问题协调处理。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在纳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急难问题,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要做好现场管理,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形,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等方式进行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主动进行协调会商,制定解决方案。对本级无法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将结果向纳税人缴费人反馈。 苏州税筹筹划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特殊人员纳税缴费服务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务必要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想方设法优化税费服务,解决好特殊人员“急难愁盼”问题。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服务资源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做实做细、落实到位。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特殊人员办税缴费服务工作。 (三)切实抓好持续提升。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收集特殊人员的合理需求,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特色经验和做法,主动创新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持续改善特殊人员的办税缴费服务体验。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9日
2021-12-162019年五一闭市前一天,A股市场放出来一个大雷,康美药业的一纸关于会计科目搞混的声明,导致2017年底公司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多记了300,单位是大写的亿,轰动了整个资本市场。敢在货币资金上动如此大的手脚,康美药业创下了中国上市公司造假的记录。之前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造假的超低处罚力度,被指变相“鼓励”造假,导致造假案层出不穷,如今,新证券法实施,处罚大大加重,还在造假的各位,请慎重!01判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11月1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康美药业(600518)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康美药业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5%、10%、20%的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是迄今为止法院审理的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判决结果摘要如下:一、康美药业一审民事诉讼案中,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许冬瑾被判承担100%(24.59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二、康美药业一审民事诉讼案中,职工监事、副总经理温少生被判承担100%(24.59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三、康美药业一审民事诉讼案中,董事会秘书邱锡伟被判承担100%(24.59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三、康美药业一审民事诉讼案中,财务总监庄义清被判承担100%(24.59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四、康美药业一审民事诉讼案中,独立董事马焕洲被判承担100%(24.59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另外五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连带责任:1、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承担20%连带责任(折合4.918亿元);2、独立董事张弘承担10%连带责任(折合2.459亿元);3、独立董事郭崇慧、张平承担5%连带责任(折合1.2295亿元)。五、康美药业一审民事诉讼案中,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杨文蔚承担100%(24.59亿元)连带责任。只要说了一个谎言,就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它,康美药业就是如此,2019年康美药业爆出299亿现金消失,当时康美解释存货抵了195亿,大股东占款88.79亿,这样才把这个窟窿给堵上……2020年,存货跌价损失204.83亿,其中,中药材存货跌价准备196.50亿,医疗器械存货跌价准备 6.70亿!02审计机构签字注会禁入5年新《证券法》实施之后,不再是以往的罚酒三杯,康美药业的老板们面临巨额的赔偿,同时本发财喵注意到,这次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也面临着严厉的惩罚。其实,这些早已在路上了!因在康美药业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对正中珠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监会决定对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罚款4,275万元,共计罚没5700万。并对2016、2017、2018年报的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被罚款10万(杨文蔚、张静璃)和3万元(刘清),项目经理苏创升被罚款10万元。3月19日晚,证监会还发布了市场进入决定书,前述4人,除了刘清均被市场进入,其中两名签字注会禁入5年,项目经理禁入10年。康美药业案件也拖垮了这样一个地区性的大所!在2019年初的时候,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有107家分所,是内资大所之一。虽然只是一家地区性的事务所,但是正中珠江在广东所掌握的资源决定不是一般所可以比拟的,综合实力稳居广东第一。A股2018年报审计广东正中珠江有90家客户,其中82家在广东省,合计的年报审计收费为13437.88万元。只不过,大厦将倾,随着2021年最后的A股年审客户也相继出走,属于正中珠江的时代也真正落幕了。对于正中珠江而言,真正的损失可能是审计报告不当所造成的信誉损失,并且这个损失是不可逆的。从2019年起,正中珠江A股的年审客户逐渐流失,而且一直是只出不进的状况,到2021年只剩下了2家,并且也在最近选择出走。03会计师不是财务造假元凶但守土有责!近年来,每逢会计造假问题,舆论都会剑指会计师,大有会计师是造假元凶和首恶之势。这些造假案例,身涉其中的某些会计师确实难辞其咎、罪该当罚,但如果把他们当成首恶或最大毒瘤,那未免有些太抬举搞会计的人了。难度公司人员不知道财务造假是犯罪?难道现在做投行不用考会计知识吗?这些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投行人员都不知情被蒙骗了?造假利益生态链上,几无清白之人。《会计法》修订时,有个很大争议,就是到底谁是假账的首要责任人?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不是会计专业人士、不懂会计,提出企业会计对假账负主要责任,当然最后《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类比到IPO中介机构,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谁更像单位负责人?说到底,目前IPO造假说起来是会计报表造假,但根源并非会计技术问题,都是“利益”二字,一旦IPO成功,上市公司募得巨额资金,投行拿到高额保荐承销费,会计师拿到些许的审计费,谁更有动机把企业弄上市?上市失败,谁的利益损失更大?答案很显然。那么哪个会计师事务所愿意帮助企业造假?说白了,无良会计师确实就是为了一点小利、为了所谓“生存”去做违法违规之事,但在整个造假链条上,谁更会指使、推动企业去包装和造假。所以,无论是动机还是所起作用,以及事后分赃,会计师充其量只能站在从犯位置上。至于何为治本之策,只能说句:“让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凯撒”,在整个资本市场链条中,投行也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也罢、抑或监管机构,还是各守其土、各担其责、各认其罚!04财务造假案频发,如何"避雷"?以上,虽说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及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但也能为所有企业及财税行业从业者提个醒。大企业尚且逃无可逃,中小企业更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近两年,因财务造假导致企业陷入司法危机案件频发,税局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强化,虚开、两套账等避税手段都将逃不过“法眼”。对于财税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来说,作为企业财税安全的“守门人”,让企业远离涉税风险至关重要。
2021-11-24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消息,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 ID:雪梨 Cherie)、林珊珊(微博 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 6555.31 万元和 2767.25 万元。前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 1 倍罚款共计 6555.31 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 1 倍罚款共计 2767.25 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答记者问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进行检查?答:我们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明并依法进行了处理。2、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违法事实有哪些?答:朱宸慧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 8445.61 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3036.95 万元。 林珊珊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 4199.5 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1311.94 万元。3、为什么对朱宸慧、林珊珊拟处偷税金额 1 倍的罚款?答: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 1 倍的罚款。
2021-11-23今年以来,苏州税务部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困难事、烦心事,确保纳税人能足额享受到减税降费红利。近日,苏州税务部门精心策划推出《全场景操作指南》,包含发票领用、发票代开、一窗式比对、多缴退税、完税证明开具、非居民企业套餐申请等六大涉税业务,快速分流业务,加速窗口流动,尽可能提升办税体验。数字化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税务部门要持续深化拓展共治、共建、共赢格局,打通数据壁垒,做到数据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互补性。在“我为纳税人办实事”联席会上,税务部门与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一起,对施工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所关联的涉税信息、税款征收数据运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答疑解惑。在沧浪街道,党员服务队与街道围绕街区改造等具体项目,以打开“数据抽屉”新模式,推动“治税有数”集成发展,以数字化“生产要素”,助力地方经济建设挖潜增效。苏州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持续以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法合理需求为主线,真正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用“加法”服务激发市场“乘法”效应,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2021-11-08日常消费中,碰到商家不给开票,很自然地就会想到对方是不是想要偷税。不开发票属于偷税吗?网购了一个背包,如果不要发票对方就会偷税,是这样吗?不一定。偷税和不开发票是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两种不同的涉税违法行为。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不法企业试图通过不开发票来隐瞒收入。但是,并不能说不开发票就一定会发生偷税行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存在销售方未开具发票、但主动申报了全部真实收入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并不构成偷税,但是销售方可能会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规定而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作为消费者还是需要主动索取发票!索要发票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企业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请拨打12366就其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将及时受理!<政策依据>关于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不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021-10-25反洗票将通过纳税人经营风险分析、进项发票溯源、销项发票穿透跟踪、进销项发票相关性分析、开票量及开票行为异常波动分析、开票量与生产能力匹配度分析以及上下游客户关联分析等手段对存在申报、开票异常的纳税人进行及时监控管理,降低“洗票”风险。01反洗票系统来了!2020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开发布了《反洗票系统需求文档项目合同书》。就反洗票系统做了明确的阐述。1、反洗票将通过对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金三系统、税收决策支持平台、预警快系统、电子税务局及出口退税审核等系统,构建灵活的反洗票风险分析数据服务体系,深入挖掘税务大数据资源价值,制定风险指标,实现发票疑点数据智能化提取。2、反洗票将通过纳税人经营风险分析、进项发票溯源、销项发票穿透跟踪、进销项发票相关性分析、开票量及开票行为异常波动分析、开票量与生产能力匹配度分析以及上下游客户关联分析等手段对存在申报、开票异常的纳税人进行及时监控管理,降低“洗票”风险。具体如下: (1)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查询分析。对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分析,包括纳税人登记信息、重要人员变更情况、经营范围、信用等级、受处罚情况等信息,作为纳税人“洗票”风险评估的参考依据。 (2)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情况查询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期增值税申报数据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的申报进项与销项的幅度变化情况,便于分析纳税人近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开票项目分类情况,以及各类开票项目占比情况,判断纳税人经营情况是否稳定,开票量是否异常。(3)纳税人发票领用及开票情况查询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发票领用及开具使用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的发票领用及开具使用的幅度变化情况,包括份数、金额、类型占比等,判断纳税人发票领用及开具使用情况是否稳定,开票量及分类占比是否异常。(4)纳税人发票冲红及作废情况查询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发票冲红及作废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的发票冲红及作废的幅度变化情况。对发票冲红及作废的时间、频次、占比等信息进行检查,判断纳税人发票冲红及作废是否合规,频次和占比是否异常。(5)纳税人主营业务情况查询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主营销项开票情况及主营进项发票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主营销项和主营进项的幅度变化情况。准确的了解纳税人实际的经营业务情况,判断主营销项和主营进项是否匹配,相关度是否存在异常。(6)纳税人主要客户基本情况查询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业务往来最多的上下游各前十的客户,分别线性展示与上下游各前十的客户业务往来的幅度变化情况。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主营产品、信用等级、违规处罚等情况进项分析,作为纳税人“洗票”风险评估的参考依据。(7)纳税人进项发票风险溯源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的进项发票抵扣情况,对进项发票进行溯源分析,追溯各参与方的申报及抵扣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发票造假、一票多开等“洗票”行为。(8)纳税人销项发票风险追踪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的销项发票申报情况,对销项发票进行下钻分析,追踪发票的流转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洗票”行为。(9)纳税人发票抵扣风险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进销项发票抵扣情况,包括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之间的品类相关性、构成比例、金额、税率等情况,并结合对上下游客户的基本风险评估,综合判断开票业务是否存在异常。(10)纳税人经营能力风险分析。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水电能耗、物流仓储费用、租金、物业费以及社保数据等,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生产能力,与所所开具的发票进行比对,检验是否异常,是否存在“洗票”嫌疑。(11)反洗票风险分析模型管理。对纳税人基本情况、开票行为、开票量、上下游客户等信息进行特征分析,设计标签体系及评分指标,根据标签和指标建立经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设置预警阈值,并提供分析模型的审核、发布等管理功能。(12)反洗票风险处置决策管理。设计风险处置决策知识库,根据风险分析模型预警情况,自动识别风险类型,并智能匹配风险处置措施,协助工作人员进行风险处置。并提供决策知识库的审核、发布等管理功能。(13)系统对接服务管理。以灵活配置的方式对接金三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务大数据平台等系统,通过数据接口交互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并提供数据提取、加工、分析等管理功能。02企业发票风险倍增!这23个发票风险点要牢记!风险一:业务真实发生但没有取得发票,找点发票来冲抵;风险二:企业只有销项税,没有进项税,利润太高,找点发票来抵税;风险三: 股东分红个税高,为了减少分红金额,找点发票来规避。风险四:发票税率适用错误。风险五: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很容易让税局怀疑虚开发票。风险六: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的时候经常出现作废发票现象,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比例异常。风险七: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期内开具大额发票,而且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年龄偏大,并没有经营能力甚至不具备生活能力等,很容易让税局怀疑虚开发票。风险八:未按照规定销售方随意作废开具的发票。风险九:未按照规定开具合格的发票。风险十:疫情期间免税发票开具错误的问题。风险十一:发票清单开具错误的问题。风险十二:取得白条入账等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风险十三:纳税人是否存在购销不匹配、进销项明显异常。风险十四:农产品发票的风险。风险十五:取得税收洼地发票过多的风险。风险十六:特别提醒:取得“咨询费”、“推广费”、“会务费”、“办公品”、“食品”、“材料”、“配件”、“日用品”、“劳保品”等笼统项目的发票,应注意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风险十七:大额费用支出发票证据链不充分有可能带来没法税前扣除的风险。风险十八: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15万元(或季45万元)的免征额来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就是利用免征额临界点达到销售方虚开、购货方虚增成本费用,从而逃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风险十九:检查舍近求远开票,或者属于货物来源地预警风险。风险二十:检查自然人代开发票问题。从自然人处取得大量或大额代开普票风险指标。风险二十一:金额顶格开票情况。风险二十二:取得的发票一直未付款或者大额现金支付。风险二十三:检查企业之间对开发票问题。风险二十四:经常凌晨开具发票。
2021-10-23关于制度所谓出资人,就是向企业投入资本的人,即企业资本的拥有者,也就是股东。任何人的财产(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就变成企业的法人财产,投资者就享有出资人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资产受益、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和聘请经营者、转让股权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同其他所有制资产一样,具有明确的出资人代表。同时,国有资产也应该具有一般资产的产权要素: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要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必须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不是政府的行政机构,与所辖企业的关系也不是行政隶属关系,更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以国有股权为纽带,是股东与企业法人的关系,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既要做到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又要保证不越位、越权,对所辖国有资产享有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经营者选择权。否则,如果还继续沿袭隶属关系式的行政干预,“老板加婆婆”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就会将企业管死,退回到改革的原点。不仅如此,由于国资委比过去政府部门的权力更大了,问题也可能变得更加复杂,一旦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将更加严重。完善出资人制度,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国资委每年必须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各级人大必须设立专门的审计、监督机构,对国有资本经营绩效进行评估、检查与监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本经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参与治理尽管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本身并不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也处于实践探索中,但利益相关者治理已日渐成为各国公司治理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中,包括中小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探讨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与可行途径,已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紧迫任务。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 合理的公司债权结构,是建立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和有效监督机制的基础。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状况,控股股东极易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直接损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必须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状况。然而,国际经验表明,股权过于分散也会导致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因此,我国企业产权改革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多年累积形成的现实的产权状况,提倡和推进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在此基础上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外部监管这些机构在日本和德国典型的是银行,而在美国,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例如养老基金。我国的机构投资者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但总体规模不足、种类单一,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并没有在公司治理改进的事业中发出应有的声音。在中国股市中,机构投资者还只是一个“用脚投票”的交易者而远非以公司治理为导向的投资者。因此,创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机制并探索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建立制度有效的公司治理需要有良好的制度体系与外部环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要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需要有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不仅需要健全的《公司法》,还需要严格的审计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严格的反欺诈法规以及高效率和高水平的司法系统、行政监管机构和自律性组织。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不长,相应的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行政监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公信力不够,司法系统效率不高。这些都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加以改进与建设,为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021-10-151. 在广州没有办公地址能注册公司吗? 可以的,目前广州很多政府下面的招商部门可以提供注册地址的,而且很多是免费的哦,所以您无需准备注册地址,等公司注册下来可以在家办公的。(重点是很多园区还可享受财政扶持优惠政策。选择本司,返税优惠政策高到让您想不到!) 2. 公司注册在开发区,在市中心可否经营? 当前国家大力号召发展私营经济,繁荣市场。无论您的企业在市区或郊区,只要规范经营,依法纳税,都可在本市内进行经营活动,还可以享受财政奖励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政策。广州市各开发区均能提供公司注册地。公司在经济园区以外的地方注册,需自行解决注册地和自行解决经营场地问题,无特别规定。 3. 关于自己提供注册地址,对地址有哪些要求? (1)一个房产证只能作为一家公司用于注册登记。因此,小编提醒大家在租赁办公室的时候,一定要确认其有房产证,而且要确保其以前没有用于公司注册,或者用于工商登记后该企业已迁移或注销。 (2)依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办公”或“商住两用”性质,即房产证性质不能是住宅。广州注册公司 4. 自己提供注册地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1)房产证复印件, (2)租赁合同, (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结构图平面图, (5)房产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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