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行业资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

发布:姑苏财税 | 发布时间:2022-03-30| 访问量:1945| 来源: 江苏税务总局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则会自动填入,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

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上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操作办法(试行)>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停机的通告
热门服务和内容

微信公众号

  •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

  • 微信小程序

    官方微信小程序

  • 友情链接

    站点地图  苏州注册公司  苏州税收筹划  苏州网站搭建  苏州刑事律师  苏州婚姻律师  苏州小程序搭建  上海记账报税  专利代理  GPS北斗串口时钟  宁夏护理专业学校  物联网智能硬件  学历提升  深圳公司注册  商标转让平台  游戏盒子  网站目录  imtoken下载  上海财务外包收费标准  tokenpocket钱包 
    Copyright © 2018-2023 姑苏财税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 苏ICP备2021044631号
    电话咨询:15050308555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