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苏州财税问答

​问:自建厂房没有房产证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发布:姑苏财税 | 发布时间:2022-03-31| 访问量:1821| 来源:苏州注册公司
 

答: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十九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不能片面理解没有房产证企业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上一篇: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时是否缩减折扣年限或者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下一篇:问: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到自己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中,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热门服务和内容

微信公众号

  •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

  • 微信小程序

    官方微信小程序

  • 友情链接

    站点地图  苏州注册公司  苏州税收筹划  苏州网站搭建  苏州刑事律师  苏州婚姻律师  苏州小程序搭建  上海记账报税  专利代理  GPS北斗串口时钟  宁夏护理专业学校  北京要账公司  游戏盒子  整体门窗  欧易 
    Copyright © 2018-2023 姑苏财税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 苏ICP备2021044631号
    电话咨询:15050308555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