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即将截止,缴费基数和五险一金申报也有新的变化! 01 注意,多地已明确 社保减免2022年4月30日截止 2021年整年,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北京市: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失业保险总体费率均为1%。 根据国家规定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条件,结合本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不延续实施。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现行费率正常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缴费费率按《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5〕218号)规定执行,费率为1%。 上海市: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 广东省: 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广东省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简称省标准)分别为0.2%、0.4%、0.6%、0.8%、0.9%、1.0%、1.2%、1.4%,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前期间暂维持各市原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不变。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 这次减免还有3个月就到期了,这次减免到期后,是会再次延长降费时间,还是直接停止,暂时还是未知数,企业们应该提前做好规划。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变化值得关注。 02 统一全国缴费标准 又涨了! 2021年多省陆续发文,明确将逐渐过渡统一全国养老缴费标准,单位部分社保费将增加,员工到手工资也将发生变化! (1)逐步统一养老缴费比例 2022年1月起,全国各地将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统一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8%。 养老缴费金额=缴费基数 X 缴费比例 2022年1月起,广东、厦门、浙江、四川等地将调整单位养老保险费标准,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的市,统一将调整为16%,对于单位而言,意味着人均缴费金额上涨了! 2021年年底,浙江省发布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调整为2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其本人缴纳;雇工的养老保险费,由雇工缴纳8%、雇主缴纳12%。 本次调整,只把单位缴费比例由原先的14%,上调整为16%,个人部分仍保持不变。 在缴费基数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保缴纳的单职工社保费用增加了79.74元。 (2)逐步统一养老缴费基数 按照国家部署,统一以 「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2022年起,全国各省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过渡至 「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2021年年底,四川省发布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规定,明确2022年1月起,以全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 调整后, 四川省社保最低基数从3416元调整为3726元,涨了310元! 小编提醒:福建省、广东省等仍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进行缴费,后续也将过渡至国家标准。但HR需要特别注意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响应。 03 调整社保年度为自然年度 目前全国各省对于社保缴费年度的设定暂未统一,存在两种标准: ①每年7月到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②每年1月到12月为一个“年度”。 2022年开始,统一“社保缴费年度”也是国家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一项重要措施。 全国多地也开始调整社保缴费年度,如厦门市从1月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江苏省也在2021年下半年11月的时候,公布了2022年1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缴费基数。 (1)为什么要关注“社保缴费年度”? 一个城市,同一个年度只有一个缴费上下限标准,每年当地人社局都会更新缴费上下限标准。 因此对于HR来说,需要十分关注当地的“社保缴费年度”,关系到年度内的员工社保缴费标准调整、补差。同时,个别地区社保跨年度补缴难度加大、产生滞纳金,需要HR注意在年度截点,检查清楚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以免增加企业风险! (2)忘记调基申报怎么办? 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前进行申报或者忘记申报,那么社保基数将上调,这是《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如果你没有申报,就按照上一个月基数的110%作为新的申报基数。所以HR们一定关注基数变化。 04 五险一金合并申报 继北京五险一金合并申报后,上海也于今年开始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了。 一、 优化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实现合并申报、数据互认,每年 4-6 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 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 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二、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最大化便利企业税费申报 企业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可自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智能预填申报表数据,逐步实现企业从“填表”到“补 表”、“补表”到“核表”的转变。 (三)各参保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按规定申报“五险一金” 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参保职 工的合法权益 早在2021年的社保名师堂中,庚鑫老师就说过: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是大势所趋。 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给企业提出一个什么需求呢? 如果你要想合并申报,有三大条件要符合才能合并申报,第一个就是信用代码、社保、公积金必须要一致;第二个就是社保人数一定要多于公积金人数,而且信息是一致的;第三个就是公积金已经完成了汇缴,而且是正常的缴费状态,不是欠费状态。只有这三个条件都符合才可以进行合并申报。 这是之前在2021年北京五险一金调基的时候,庚鑫老师分析的实操解法,但凡是要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的企业,都需要注意这几点。 05 这些社保变化 将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 (1)企业社保成本增加,企业将面临多重压力 >>单位缴费减免“刚性回调”压力 2020年,全国普遍性开展社保阶段性减免,主要涉及到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中小企业免征,医疗、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减征。 2021年,大部分稳岗减负政策仍在持续进行中,社保各项费用都有不同比例的减免,企业还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但2022年,这些减免政策是否延续,仍是未知数。如果不延续,那么单位缴费减免将面临“刚性回调压力”。 >>政策制度差异“洼地拉齐”压力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洼地地区将感受“洼地拉齐”的压力。 (2)社保合规必要性增加 2021年,国税总局发了通知,其中提到了很多大数据有关的联动:如在2025年,要实现大数据和税务的监控、监管的深度融合,2025年要进行全面的数据整合、数据共享,进行数据的风险评估来去看企业的数据等。 如果企业还是全部按照下限来申报基数,那么大数据就判断出来企业是有异常情况的,因为不可能企业所有人的员工的工资都是一样的。所以企业要注意的是,未来通过数据去比对,比对出现异常是作为HR来说要特别关注的。如果五险一金合并申报全国普及,那么有些企业不为员工交公积金的情况,也很难再继续。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息息相关的,现在社保费已经在慢慢转由税务征收。税务部门是有工资数据、个税数据的,如果再掌握社保数据,那比对起来是非常容易的,只是什么时间点比对,所以合规从来不是方向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政策的问题。 (3)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后,可能让以前可能存在的重复参保、交错参保、缺漏险种参保等问题付出水面,企业需要提前梳理和规范管理内部社保关系。 企业应当对社保扩面全覆盖趋势有正确预判,结合企业自身用工实际情况,从被动侥幸走向主动设计,拥抱趋势,提前规划用工社保合规管理,梯次消化合规成本,推进参保覆盖和社保合规。
2022-02-18一、选择资质齐全的公司 经营代缴社保业务的公司一般都是以人力资源公司居多,那么我们在选择公司就要注意这家公司的资质是否齐全。像《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这些必备的资质一定要齐全才放心。二、选择经验丰富的公司 如果你向一家社保代理公司咨询代缴社保业务时,结果咨询客服人员问题的时候却一问三不知,有时候还要现查询资料才能回复您。这种情况就很郁闷了,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会觉得这家公司不靠谱吧。所以我们才要选择有丰富的服务经验的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公司的经验并非一时三刻可以积累的,所以我们要选择经营时间越长的人力资源公司合作为上策。 三、选择有实力的公司 个人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缴也是怕该公司收钱后不办事,所以我们才要选择有实力有规模的公司合作比较好。所以我们选择社保代理公司代缴社保时,选择一间注册资金高的,有一定规模的人力资源公司比较好。有实力的公司我们也是比较放心的。
2021-11-03最近两年,大火的“灵活用工”相信不少人已知晓一些,或者说不在陌生!疫情的爆发期间,盒马、西贝等用工型企业,纷纷采取了灵活用工这种模式,这种操作的最终目的,就是大幅度的减轻企业的税负成本,特别是人力成本中的个税高、社保负担重的难题。那么灵活用工合法合规吗? 当你问出这个问题肯定是对灵活用工有了一定了解但是了解得还不够深,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就充分的标明了税务总局对灵活用工平台本身是认可的,同时也明确了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计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69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公司注销流程、改进税收管理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企业注销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税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企业注销工作。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简化注销程序、减少报送资料、推行容缺办理,持续优化税务注销,便利了企业退出市场。您提出的五条工作建议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其中大部分内容我们已经在探索推行,并将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改进、优化完善。一、关于免办清税证明问题。税务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推出了免办、即办、限时办等注销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二、关于变更清税流程问题。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探索将一些涉税事项后移,优化税务注销流程,让企业先取得清税证明、再办理后续事宜。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纳税人符合条件但资料不齐的,可作出承诺后即时取得清税证明,事后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可凭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即时取得清税证明,税务部门事后按规定核销欠税。三、关于对接清税数据、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税务部门以纳税人涉税行为的客观记录为基础,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维度,定期评价纳税人信用级别,同时提供补评、复评、修复以及自主查询渠道,实现了纳税信用信息可查可核可溯。此外,税务总局还与国家信息中心、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纳税信用级别信息与市场信用记录的对接。四、关于利用财税大数据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问题。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深化大数据在税收征管中的运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例如,对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按规定“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对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纳税人采取重点监控、加强纳税评估等严格管理措施。此外,税务部门与多部门在多个领域对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了税收诚信建设的内外协同监管。五、关于推动人工智能涉税应用问题。长期以来,税务部门高度重视通过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方式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管理水平。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人工智能在涉税事项办理中的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结合,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和服务质效。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9月1日灵活用工包含劳务派遣、外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实习等劳务用工,以及其他招用短期或临时性人员的用工方式。是企业优化成本提高利润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税务筹划的落地方案之一。是交通、餐饮、新零售等传统行业转型的新型用工模式,在包括代驾、物流平台、外卖平台、直播平台等逐渐成为了新的选择。灵活用工从就业群体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领域:一是以生活服务型岗位及劳动密集型岗位为主的蓝领群体;二是以科技发展所需要的中高端技术类岗位;三是以专业性较强的辅助型职能岗位就业者。所以灵活用工也分为了这样几种类型:1. 雇佣型顾名思义,就是以雇佣的形式搭建用工关系,相对时间和形式都比较灵活,雇主也随时可换,主要为劳务派遣,外包,实习,退休返聘等形式。2. 劳务型劳务型自然就是劳务外包,服务形态灵活,比如小工程的承包之类的。3. 经营型经营型指的就是个体户,自主经营,以商家合作的模式与企业构建用工关系,其实这里属于一个合同形式,更多的是合作。与传统的用工形式相比,灵活用工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双发发生纠纷也只适用于民法不适用于劳动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想要采取灵活用工的形式都应该首先权衡利弊,是接受灵活用工带来的收益最大化还是拒绝灵活用工相对来说没有传统用工的稳定。综上所诉灵活用工是合法合规的,企业可以通过灵活用工来缩减成本!姑苏财税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是一家拥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被国家允许经营人事代理业务的专业服务公司,至今已为上千的企业和个人办理了相关业务,在人事代理、灵活用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社保代缴、社保入税、残疾人就业安置.审核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2021-11-03灵活用工的发展风头正盛,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加入灵活就业队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布局灵工业务,但是所有的行业都适合灵活用工吗?怎么判断自己的企业适不适合灵活用工呢?行业内部的风险又有哪些?014个维度判断企业是否合适灵活用工企业从事业务的专业性如果企业从事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且业务培训时间长、成本高,灵活用工不仅不会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反而会增加支出。因此业务专业性强的企业不适合灵活用工。企业中员工比例如果企业内部核心员工只占三分之一,企业完全可以采用灵活用工模式,通过核心员工来统筹协调临时员工。企业业务需求量企业监测自己的业务量,查看是否存在业务量时高时低的情况。当业务量低时,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内部员工数量将固定支出转化为流动资本,从而保证企业平稳经营。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企业正在经历较长时间的不稳定期,对于临时用工需求量大,可以考虑采用灵活用工模式。02哪些岗位更适合灵活用工?01线上服务类网络主播/短视频制作者、在线教师、在线医生、设计师工程师、问卷填写员、咨询顾问、网络发帖员、网络写手02线下服务类外卖员、快递员、跑腿员、网约车司机、货运司机、代驾司机、线下培训员、代理人员、装卸搬运人员、家政员、家庭装修员、招聘经纪人、船务员、项目调研员、安装和维保人员03推广类线上推广人员、医学联络专员、信息推荐人直播带货、移动出行、网络零售等灵活用工岗位活跃发展,对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少岗位和行业并不适合灵活用工,如果强行采用存在相应风险。
2021-11-03劳务报酬每个公司多多少少会涉及到相关的会计处理,小编发现呢,现在还有很多粉丝朋友,搞不清楚兼职(临时工)的人员的工资要发票还是工资表,交税是如何交的?01兼职工资如何交税案例指导:比如说,A公司找了个程序猿,做了一个小程序,共花费3000元,但是做完,付钱了,没有发票,这种情况如何缴税?我们公司应该如何做帐呢?答:劳务报酬缴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以上面为例计算如下: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0.2=440,所以程序员能拿到手的工资就是2560元。那我们公司如何做帐呢?首先我们明确一点,我们和程序员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那劳务费到底是要发票还是列表发放呢?看看税局是怎么说的:02什么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如何缴税?新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入综合所得,一并适用综合税率表。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劳务报酬到底是怎么回事吧!1、劳务报酬是什么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2、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率级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的20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3、劳务报酬”次”和”月”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03劳务报酬不缴税也要申报!粉丝问: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800元,需要申报个税吗?这个点还是有很多粉丝朋友搞不明白,很多人觉得没有超过800,不交个税,到时候也不用申报了,这样就错了!劳务报酬没有超过800元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解析如下: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的,由于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预扣预缴/代扣代缴/应缴税额为0,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比如:某居民个人月工资4200,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当月肯定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也需要申报。新个税对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汇总为综合所得。且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不申报必然会导致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的应纳所得额不准确,进而造成税款流失。04故意混淆劳务工资申报这样发工资最容易被查自从发票管控越来越严之后,很多企业想虚开都找不到票了!这个时候大多数公司就会在工资上动手脚,特别虚列人员工资 、把在职人员工资按劳务发放,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等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建筑行业、劳务公司、高新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了,小心要被请去“喝茶”了~案例解析:前段时间公告过这样一件案例,我就简单给大家概括一下“某高新企业人为降低职工总人数,将在职人员工资通过劳务费形式列入成本费用发放,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以达到少缴纳养老保险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目的,最后导致被税务稽查!”这个案子应该还没判下来,罚款是跑不了了,以后高新企业能够享受到的优惠也甭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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