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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等于偷税吗?

发布:姑苏财税 | 发布时间:2021-10-25| 访问量:2405| 来源:本站
 

日常消费中,碰到商家不给开票,很自然地就会想到对方是不是想要偷税。不开发票属于偷税吗?


网购了一个背包,如果不要发票对方就会偷税,是这样吗?


不一定。


偷税和不开发票是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两种不同的涉税违法行为。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不法企业试图通过不开发票来隐瞒收入。但是,并不能说不开发票就一定会发生偷税行为。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存在销售方未开具发票、但主动申报了全部真实收入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并不构成偷税,但是销售方可能会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规定而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作为消费者还是需要主动索取发票!


索要发票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企业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请拨打12366就其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将及时受理!

<政策依据>关于偷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不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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